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发生,中国全面抗战爆发。7月8日,中共中央向全国发出《中国共产党为日军进攻卢沟桥通电》。8月,日军进攻上海,淞沪战争爆发,全国抗日浪潮空前高涨。在这种情势下,蒋介石接受中国共产党和爱国人士关于国共合作,团结抗战的建议。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宣言》提出发动全民族抗战、实行民主政治和改善人民生活等三项基本要求,重申中共为实现国共合作的四项保证。9月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指出“团结御侮的必要”,实际上承认了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国共合作宣言》和蒋介石有关谈话的发表,标志着以第二次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
长期坚持闽浙边斗争的以刘英为省委书记的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和临时省军区,在7月8日也发出通电宣言。接着,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与国民党闽浙赣皖四省辖区主任公署举行多次谈判,双方于9月16日基本达成团结抗日的协议。
10月14日,与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失去联系、活动在遂昌门阵一带的粟裕,在门阵与国民党遂昌县当局代表进行谈判,达成合作抗日协议,处属地区国共两党实现合作。活动于浙西南地区的中国红军挺进师各部(包括活动在云和的各部队),奉命集中到浙江平阳整编为国民革命军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经整训,1938年3月,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由粟裕带领奔赴抗日前线。挺进师政委刘英率龙跃、谢文清、林辉山、张麒麟、周建生、宣恩金、傅振军、曹景垣等一批原挺进师骨干及地方领导干部和3个短枪班仍留在浙江,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和继续发展党组织。至此,处属地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也初步形成,在浙西南坚持长达三年游击战争的红军挺进师,完成历史使命,迎来全民族合作抗日的新局面。
(云和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