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0年01月10日 10:07 云和新闻网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石塘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目前已完成整治。根据浙治水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验收组于2020年1月6日对石塘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核查和台账检查。经验收,该镇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验收标准,决定给予验收通过,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2日
公示举报受理电话:0578—5521905
云和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和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来源: 作者: 编辑:黄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