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0年12月25日 09:53 来源:云和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卢伟峰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崇头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目前已完成整治。根据浙治水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市、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工作组于2020年12月21日对崇头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核查和台账检查。经验收,该镇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验收标准,决定给予通过,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公示举报受理电话:0571-28059377
0578-5521909(551909)
云和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和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