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公布了2019年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我县获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
据了解,“清新空气示范区”是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而设立的称号。该评选分为市、县两级,每年评选1 次,评价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重大大气污染事件次数、清新空气等级、涉气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六个方面,授予名额分别为县级以上城市总数的20%左右。
2019年,我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通过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系列工作举措,进一步改善了我县的空气质量。这一年,云和空气质量优良率首次达到10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未出现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二,全市第一。蓝天、白云、好空气已成为云和的一块“金招牌”。
2019年,我县编制出台《云和县 打赢 蓝天 保卫 战三 年行 动计 划》《云和县木制玩具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为重点,统筹抓好工业废气、机动车船污染、城市扬尘和烟尘、农村废气污染等防治污染工作,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同时,打好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和运输结构调整等战役,完成“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210家,淘汰落后产能7 家,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6 家;关停淘汰11台工业炉窑,关停淘汰5 台生物质锅炉,削减煤炭0.03万吨,天然气消费总量达到0.16亿立方米;新增新能源公交车8 辆,淘汰老旧车216辆,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15辆。
来源:云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记者 吴梓嫣 通讯员 陈家元 编辑:黄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