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公示
2020年03月05日 08:49 云和新闻网
根据《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修订)》(云政办发〔2018〕138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廉租住房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4〕21号)以及《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和县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及保障标准等事宜的批复》(云政函〔2019〕91号)精神,经个人申请,由住房保障中心初审、所在街道公示,并经县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拟确定符合2020年度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有329户,现将拟保障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申请家庭,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到云和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申请复核,复核期限在本次公示期内,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4日至3月13日共10天
受理单位:云和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
地 址:云和县中山路121号邮政编码:323600
举报电话:
云和县住建局机关纪委:0578—5522867
云和县住房保障中心:0578—5126618
附:2020年度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名单
云和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
2020年3月4日
来源: 作者: 编辑:黄丽芬